声明人:李洪芹
我被迫写的“三书”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地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8/447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