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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罗春玲 2002年10月中旬,我因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关押。在此期间,政府以所谓的法律程序为名,强行对我照相、按手印、签名,都是违背我自己意愿的侵权行为,是无效的。我按真善忍修心,做道德高尚的修炼者没有错;坚持自己的信仰,修宇宙大法无罪。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9/448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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