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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裴克诚

    在2001年大年三十,我被警方传去,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恶警送进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恶警提出要想出去,必须在“保证书”上签字,拿“保证金”才能放出去。在恶警的压力和执著心的带动下,为了早日出来,在“保证书”上签了字,这也暴露了我的各种不好的心和学法不深,没有在法上认识法,现在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现在严正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签字全部作废。在今后的修炼中走正自己的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1/44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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