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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廖秀萍 1999年12月29日,镇政府把我强行送到看守所,没多久又把我送到洗脑班强行洗脑,我写下了不该写的,说了不该说的,现在我严正声明一律作废。今后坚定走正法、洪法之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3/450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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