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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朱丽平、李晶华、曹丽贤、于长唤、张淑杰

    本人曾经写过的“保证书”是在单位压力的情况下被迫写的,并不是出于本人的自愿,特此声明作废。珍惜修炼机缘,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3/45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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