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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杨显珍

    在1999年7月底,在拘留所里,大姐夫写了一张什么“保证书”,内容是什么我不知道,肯定是好不了,硬拿着我的手按上了手印,当时我还在想:不是我要按的…。我今天声明:我作为一名大法弟子,我是决不会在那上面按手印的,声明“保证书”无效!后来我听大姐说,大姐夫替我写了好多份“保证书”,我弟媳说她也替我写了一份“保证书”,当然都是签的我的名,我严正声明:那不是我写的,我也决不会写出那样的“保证书”,声明无效!再后来,看见别的同修写“保证书”,自己也写了一份,什么保证“不给领导添麻烦”(其实我没给谁找麻烦),但没交。一天下午,拘留所的一个看守小声对我说:别跟他们学,你写一份“保证”回家吧,我当时就从兜里把那份“保证书”给了他,我后来非常后悔。在此我声明那份“保证书”无效。大约是1999年8月2日,他们把我从拘留所送回公社,非让写“保证”才能回家,最后我写了一份,又一次向邪恶妥协,做了一件非大法弟子所做之事,那是对大法的侮辱,在此我严正声明:那张“保证书”无效。我愿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在2000年阴历7月底的一天下午,天气很好,我与一位同修到公社打印了40多份真相材料并邮走了10份,放在镇办公室一份。傍晚,七八个恶徒闯进我家,我交出了一份材料,还说出了那位同修的名字。到了公社,挨了几个恶徒的几顿恶打,最后把一位同修出卖了。当恶徒们把我领到她家找她时,我清醒了,我恨不得钻入车底,一死了之,后悔莫及。更可恨的是,我还说出了打印店的住处。恶徒们把他的店门封了,把他抓走了,后来听说还罚了他5000元,至今我想起来还很后悔,总觉得自己真不配做一个大法弟子,真不配。在此我声明:我要加倍偿还我的罪过,洗清身上的污点!

    在拘留所里,我还邪悟,说了些背离大法的话。在出拘留所之前,“610”拿着一张“保证书”让我按手印,我按了。回家慢慢发展到有放弃修炼的念头。直到2001年农历四月初,看到师父的新经文《建议》:“不用炼了,你还是我的弟子吗?修炼人在圆满的最后一刻都不能放下修炼”。“你自己不要未来,那我就放弃你。我没有执著的。”之后我才从悬崖边醒来,是慈悲伟大的师父唤醒了我,救了我。想起来真是太可怕了,自己差一点毁于一旦。醒后很长时间,泪水长流,一个人时,便放声大哭。在此我声明:二次按的手印无效,清醒的我决不会向邪恶保证什么。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心自明》),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5/45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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