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桂英 在邪恶的强化及高压迫害下,我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写的“保证”,和派出所给写的、说的和照相、按手印等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要加倍弥补损失,做好发正念,向世人讲清真相,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坚信师父、坚信大法、我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坚修大法,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6/4530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