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明华 我通过学法,真正认识到以前在邪恶和旧势力的谎言和欺骗下,写的“悔过书”和说过不利于大法的话是错误的,在此严正声明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为破坏大法和迫害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安排。做师父的真正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元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6/4530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