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云兰 自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迫害、压力下,无论是自己写过的或他人写强迫签字的,或别人代写的对大法不利的话及文字(五书)声明一律作废。在今后的修炼中,我要以法为师,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6/4530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