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福英 我在被迫害中所写的“保证”、签过字的一律作废。现已重新走入大法修炼。坚定正法修炼,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6/4530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