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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安艳玲 2000年在单位领导“开除”、“下岗”的逼迫下,我在别人代写的“保证书”上签了字。通过深入学法及与同修们的交流,我认识到了当初的所为是一名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是我修炼路上的污点。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对师父及大法不敬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我要精进实修,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7/453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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