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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许延美 在2002年12月13日,邪恶疯狂抓捕大法弟子时,我被送进看守所,家人在办手续时,给我写了所谓的“保证”,我本人是不承认的。特此声明:“保证”一律作废。本人坚修大法心不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8/454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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