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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郑魁鑫 我在2002年7月中旬早上5点多钟,被四名警察把我从家里强行带走,送到教养院非法关押15天,进行强迫洗脑。由于学法不深,正念不足,被迫写了“悔过书”,回家后,通过学法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所以严正声明:在教养院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8/454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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