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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樊艳萍 我自一九九九年得法,二○○○年因在天安门正法被邪恶抓走,在看守所里呆了四个月,在此期间写了三份“保证书”。因此,本人严正声明:“保证书”及曾经所说、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8/454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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