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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朱月峰

    2001年我被公安局强行送至劳教所,因学法不深,正念不足,被迷惑洗脑,做了许多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现在我严正声明,在劳教所所写的一切“揭批、悔过”作废。以及被强行在反大法条幅上签的名也作废。这都不是我真正内心思想。我要坚修到底,并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5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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