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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秀荣

    在大姐的影响下,1998年我和丈夫有缘得法,那时我每天晚上都到姐姐家学法,炼功,可是我们万没想到,1999年7.20全国铺天盖地的镇压法轮功,2000年正月十四镇政府来人把我和丈夫还有姐姐及很多大法弟子一起叫去,说是给我们开个会,一会儿就回来,可是到了那儿,我们就被他们看管起来,不让我们回家,而且还让我们每人交2000元至3000元押金,同时必须写“保证书”,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执著心太重,就配合了邪恶。

    出来后,再加上自己怕心作崇,仍没有摆脱邪恶势力的控制,不敢学法炼功,那时因姐姐没有配合邪恶,就被带到洗脑班。由于自己邪悟,在看望姐姐期间,又做了修炼者不该做的,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很愧疚,直到姐姐被放回来以后,重温师父的经文和学员交流材料,也通过姐姐点醒,我的心受到强烈的震撼,深感自己的所作所为不符合大法标准。

    今天我向慈悲伟大的师父和同修表达我发自肺腑的心声,郑重声明,我在镇政府所写的“保证书”还有替丈夫代笔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坚修大法紧随师,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3/45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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