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素琴
我过去由二女儿代签“保证”的字全部作废。从今后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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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4/457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