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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秀珍、王晓萌、于修国 我是漂流在外的一名大法弟子,至今已有两个年头了。在今年五月,我又被逼迫去了女儿家。没几天有被当地的恶警知道了,恶警去了女儿、女婿的单位。女婿给恶警写了“保证书”(因为女儿没上班在家休假)恶警又去了女儿家。恶警开口让我写“保证书”,我说:“我写不了,手不能写。”我虽然没写,但也没驳斥他们。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这是向恶警妥协。这是向邪恶低头。我真后悔和痛恨自己当时为什么不向他们讲清真相呢?这是愧对师父。另外,我女儿在恶警的逼迫下也写了“保证”。恶警让我女儿按手印,我女儿没按,但签了名。因此我今天郑重声明:我女儿王晓萌和女婿于修国写的“保证”一律作废。我今后一定要听师尊的话,做好三件事。做一名名副其实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坚修大法永不变,功成圆满报师恩。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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