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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文玖

    我于2001年1月11月被邪恶抓进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邪恶威吓利诱,企图强迫我说出它们想要的东西。它们欺骗说,如果你说出我们需要的东西,你就可以回家过年(当时离过年只有几天时间)。我拒绝了邪恶。

    14日邪恶把我送进了县第二看守所。进看守所的头一个月,我还能顶住邪恶的迫害。一个月后,邪恶更加邪恶了,动员本人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去“劝说”,威吓我的家属去派出所哭诉,一些邪悟者来“游说”,管教频频“谈话”。我几乎每天都不得安宁,夜里无法学法炼功,整天和社会上的人渣在一起。后来每天还要劳动十几小时,甚至有时二十小时。在这日日夜夜的折磨下,由于当时本人学法不深,抱着侥幸的常人心理,错误认为,配合邪恶就能走出看守所。在邪恶的欺骗与迫害下,说了对大法不利的话,写了所谓的“悔过书”,忘记了自己是大法弟子。同年6月被送劳教所。在那里,表面上环境比看守所好,其实是假象。如果你配合邪恶,它就对你貌似宽松;如果你不配合,邪恶就会对你变相体罚,酷暑正午晒太阳或禁闭,白天洗脑,夜里有吸毒罪犯在房中彻夜监视,防止炼功。在这样的邪恶环境中,由于常人心重,学法不深,受邪悟者的影响,本人错误地写了什么“三书”,当然是不情愿的,是被迫的。2001年9月底期满回家,邪恶还继续迫害。常派人到我家监视,强迫写什么“思想汇报”,单位和上级单位派人和我谈话。回单位后迟迟不肯安排工作,并扣除了我的六个月的工资,降了三级工资,开除党籍,年终考评不及格,还要到市里办班二十几天,花了几百元。现声明,本人在看守所、劳教所及回家后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写所说对大法不利的一切作废。紧跟正法进程,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7/45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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