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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邵金花

    2000年12月14日去北京正法被抓送看守所,提审时我只讲本人正法的事,别的什么也不说,但是按了指印、照了相,在这方面配合了邪恶。十几天后当地得知我到京上访后,便很快将我带回。我被他们非法拘留,又按了指印和签了名,于是我绝食抗议,被放回时恶警向儿子敲诈了保金3000元。又一次,我出外发放资料被当地人抓送至拘留所,在提审时,我又按了指印、签了名并照了相,绝食16天被邪恶释放,但听儿子说他们又要了几千元保金(具体数字没给我讲)。我当时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邪恶,在他们的非法审讯上按了手印、签了名,现在我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全盘否定旧势力对自己的安排,整体提高,整体升华,一言一行用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8/46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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