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马元生

    我于97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前身体不好,学法之后一切病症全消。2002年月1月,因被恶人举报,被派出所非法带走,罚款伍仟元,还强迫写“保证”,我不写,后来他们写,逼我签字。我被强迫签了字,什么内容我也不清楚。后来家属拿五千元把我领回去。也不给开收据。我现在严正声明,他们写的内容我是不承认的,这是严重的迫害。我坚决声明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定正念。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9/46065.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