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蔡信

    我于2002年6月14日因挂法轮大法的条幅被派出所绑架,于9月份被非法判3年劳教,经医院检查“有病”不收,后于11月份去市公安医院检查,检查完后我从室内出来,院内有一个人我也不认识,可能是警察。他问我多大岁数,炼不炼了?当时我没有思想准备,脱口说出“不炼了”。这是不应该说的话,是向邪恶妥协。作为大法弟子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说那句话。我现在认识到了。因此我写此声明,宣布我说的那话作废。我今后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多学法,多去执著心,尽快达到大法弟子的标准。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3/46345.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