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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永芳 因学法不深,受不了邪恶的威胁,我曾向单位交了损害大法的“保证”。我曾向单位领导声明以前写的“保证”作废,坚修大法。现在我在明慧网上声明以前所写的所谓“保证”一律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努力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3/463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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