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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文海 2002年4月中旬,我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说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回来后很懊悔。现在我严正声明凡以前说过或做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3/463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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