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霍明兰 在1999年7月20日至年底,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半年之中,在邪恶威胁强迫下,我在不同场合违心地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无效。洗刷污点,讲清真象,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3/46345.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