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声明者付美兰 我于2002年9月2日被江氏邪恶集团迫害非法关进看守所。在看守所,由于执著,由于受邪恶公安“610”的迫害和家庭的干扰,子女为我写了“不炼功”和一些有损大法形象的“保证书”,当时配合邪恶的公安人员按了手印,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情。在此我特别严正声明,以上在邪恶迫害压力下所写、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以后我要多学法,以法为师,努力做好恩师要求我们的:学好法,发正念,讲清真相,做好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4/46448.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