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丁会平

    99、7.20我进京上访,被抓回县,罚款50元,到了晚上把我送到镇派出所,传讯我们一个星期。还有一次镇党委让我们录像,反对大法,我们不配合,先是关了我们一天,最后把我们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19天,罚款1500元。2000年农历腊月初六晚上,我们在一起学法,突然来了十几个人把我们拉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3个月,受到非人的折磨,家人请客送礼加罚款共计5000多元,才放我回家。回家第二天,恶人说是给我办劳教保外,又勒索了1500元。在高压下,我说的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6/46587.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