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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季安 2001年6月份,我被非法送进市“610”办的洗脑班洗脑。在自己神志不清时,在“悔过书”上签了字。现在我严正声明:我所签字的这些材料全部作废。我要继续坚定修炼,回到正法中来,挽回自己给大法造成的影响。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6/465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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