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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会娥 我今年76岁了,1996年得法,身心受益。2002年7月,县公安局把我抓去,迫害我,逼着我说“不炼了”,当时为了早点回家,我说了。后来心里非常后悔,也很难过。现在我严正声明:我所说的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把握心性,做一个正法时期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8/467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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