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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春芳 我是1996年喜得大法的,未得法前我是一个病魔缠身的一个人,得法后身心得到了巨大变化。不料1999年7.20以后,被当地派出所拘留被迫写下了“保证”,虽然不是真心的,但也是个污点。特此严正声明以上所写的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8/467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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