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庆民 自99年7.20以后,我和我的家人所签过的“悔过书”,“洗脑书”,“保证书”等一切不让我炼法轮功的字全部作废。否认我所签过的一切不炼法轮功的字,他人替签我也不承认。今后坚定修炼,学好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8/4671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