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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方隆超 99年7.20后,邪恶迫害大法。由于我坚修大法,2002年2月被非法判刑3年。在威逼、欺骗、高压下,由于自己有怕心,有执著,被邪恶钻了空子,在神志不清时被迫写了和说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对此我很痛心和悔恨。现在严正声明:在此期间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我要坚定的堂堂正正的做法轮大法弟子,坚决做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助师正法,实践自己的史前大愿。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0/46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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