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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旭东 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我和妈妈一起得大法,那时才四岁。二零零一年四月份,因妈妈邪悟,我也不学不炼了。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起,妈妈在师父的呵护下,在阿姨同修的帮助下,又投入正法洪流之中。我也和妈一样。今天我严正声明以前说“不学法不炼功”的话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对得起师父,对得起大法,坚修到底,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2/469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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