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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温治清

    迫害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进京上访,被恶警劫住,送到县公安局非法审问了一宿,最后在恶警的逼迫下写了“保证书”。还有一次单位让我们几个到厂里看电视,当时不知怎么回事就去了。看完后谈“认识”,让写“保证”否则送拘留所。我们几个坚持不写,第三天晚上承受不住,在“保证书”上签了字。回家后心里难过极了,哭了好长时间。后来还有几次看我不签,就让我家人给签的。我现在严正声明,我写的“保证”、签的字以及家人给签的字一律作废。今后坚定修炼,加倍弥补自己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2/46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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