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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宏岑

    我96年有幸得法,使我的身心得到了健康。99年7.20后,在邪恶迫害下,在洗脑班上,由于我学法不深,上交了师父的法像,讲法磁带及一些经书,违心地说了一些迎合旧势力的话。在重大考验面前我给大法抹了黑,我内心无比悔恨。现在我严正声明,当时我说的话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用神的正念正行圆满我的史前大愿。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5曰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2/46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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