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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春艳 我遭到邪恶的残酷迫害,被非法抄家、拘留、教养等。因学法不深,没有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教养院写了“三书”等。我特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紧跟正法进程,破除旧势力的安排,正念正行,走好师父安排的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2/469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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