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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兴先 2002年11月3日,我在家中,大队治保主任和乡派出所6、7个邪恶把我绑架走。在欺骗和威逼下,我说了不该说的话,并强行让我按笔录手印。现声明:我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今后一定做好,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2/469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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