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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淑媛 每次派出所找签名就让别人代笔写上,自己从内心明白大法是正法,也不敢证实法,自己总是这样想别人代表不了我,其实这是错误的,因此向师父声明:以前所有的签字全部作废。按照大法的要求,紧随师父走好每一步。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2/469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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