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素红 恶警到我家拿走了一本《转法轮》,还叫我签“不炼”的字,由于学法少,不能从法认识,顺从了邪恶,我在此声明:我签过“不修炼”的字,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2/46948.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