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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玉华、邵希香、吴成智、刘玉玲、王绍美、张国华 我们以前无论在任何地方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我们坚修大法紧随师。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2/469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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