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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童大芸

    我于2000年6月9日,在公园炼功被抓,由于学法不深,在邪恶的强逼下,我违心地写了四条“保证”。当初,邪恶要我放弃修炼,与师父划清界线,由于学法不深,观念变异,自认为写是形式,放出来之后,我还可以上北京证实法,揭露邪恶,做我该做的一切,于是我就糊里糊涂地写了“四条保证”,邪恶当天就把我放了。放出来后第二天,我到公园收到同修给我的新经文《心自明》,看后知道自己做错了,但是并没有意识到做错的严肃性,只认为自己在邪恶面前没过好关,随着学法修心的不断深入,我越来越意识到这种错误的行为是多么的严重。

    师父说:“一个大法弟子一旦干了不应该干的事之后,如果不能真正认识其严重性、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一切与那千万年的等待都将在史前的誓约中兑现。作为大法弟子,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构成的,是最正的,只能去纠正一切不正的,怎么能向邪恶低头呢?怎么能去向邪恶保证什么呢?即使不是真心的,也是在向邪恶妥协,这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为,神绝对不会干这种事。”(《大法坚不可摧》)

    我痛悔自己的错误,同时这也让我看清邪恶迫害修炼人的本质,让我更加清醒面对这场迫害。“强制改变不了人心”。我要坚定我修炼路上的步伐,精进学法,归正自己,坚定正念,在正法的进程中,牢记师父教诲:“修炼的事情,可不是一个儿戏,也不是常人中的技能,是个非常严肃的事情”。(《转法轮》73页)为此,我要找回真正的自己,堂堂正正地修炼真善忍大法,紧随师父,一修到底。特此,严正声明:我所有写过的“保证”一律全部作废、无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47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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