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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志杰 我在96年3月得法,身心受益。99年7.20邪恶开始破坏大法,我在高下违心地做过对不起师父的事,说过违心的话。现在声明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一修到底。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470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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