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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良堂 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修炼法轮功使我身心收益。由于邪恶对师父、大法和弟子进行诽谤、迫害,我于2000年春天进京上访,被抓至驻京办,从拘留所回到镇上又逼我写“保证书”。2000年秋天派出所里来人说到镇上有点事,没想到又把我强行送到了拘留所,在拘留所非法关了6~7天,叫我在一张纸上签字,说是监视居住,我一时糊涂签了字,在此声明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5/471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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