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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吕淑珍 2001年5月1日早晨,我和另一名功友去旅游,因赶头班车走的早,天还不亮,路过派出所管辖区,被保安人员非法盘问。因是炼法轮功的不叫我们走,非法关押两天一晚上,被恶警盘问了一整天,又是大声恐吓,又是揪头发撞墙,又是用膝盖顶我的后腰,后来把我们非法送往看守所,因我绝食抗议,那里的犯人强行灌食、抠嘴、卡腮、打嘴巴子、用脚踹我,有一次卡住气管,我差点没背过气,真是惨无人道。经过三十四天的绝食,最后将我送到医院,交款280元(说是输液抢救费),强行叫我和我爱人在“取保候审”的纸上签字、摁手印,才叫家人把我接回家。在这里我声明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6/472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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