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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凤英 我96年得法。在2000年12月晚上,上街粘真相条幅,被邪恶抓到派出所迫害三天后,送去市拘留所,呆56天后送去教养院,在2001年3月24日晚,在高压面前,在精神上承受不住的情况下,违心的写了“悔过书、洗脑书、三书、五感”。现在我明白了,我要从新正法、学法、炼功,跟师父走。坚决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跟上正法进程,坚信师父、坚信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6/472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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