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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秀华 我过去患骨质增生,行走不便。97年我喜得法轮佛法,通过修炼病魔全除,一身轻松。2001年6月27日,我和一些大法学员在一起交流心得体会,被当地公安机关非法拘留15天,强行收走现金120元。还强迫我在它们事先印好的攻击、污蔑大法的“书面材料”上按手印。对公安机关这种非法行为我提起控诉,并严正声明按的手印无效。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6/472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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