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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遵芬 99年7.20邪恶开始迫害大法,我遭到软禁和监視。2001年8月7日邪恶逼我表态和签字“不炼”,由于我执著太重,配合了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今年中共政府召开十六大前,他们又要我签了名“保证不乱窜”。经过学法,我认识到我一次次的违背了大法的要求,辜负了师尊的浩大慈悲。现在我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的背离大法的一切作废。重新开始修炼,一定要做好作为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8/473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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