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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高敬群

    我于1998年11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短短的几个月,我以前的胃病、皮肤病都不治自愈,性格也由原来的孤僻变得随和,周围的同事都说我自从炼了法轮功,人变好了。1999年7.20以后,单位领导经常找我谈话,不让我继续修炼法轮功,当时由于怕心,也就随口答应。但是,回家后偷偷地炼。

    2001年5月左右,市“610办公室”向市内各单位施加压力,我所在单位的领导让我填表,表明态度。我拒绝填表,我认为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信仰自由,我又没做坏事,我只是在做好人,他们没有理由让我填表。单位领导要送我进“610”办的洗脑班。我不想进什么洗脑班,就离家出走。但是由于我的孩子小(当时才18个月),惦记孩子,几天后我就回家了。单位领导又找我,欺骗我说:不送我进洗脑班了。我信以为真,又在单位待岗几天后,单位领导领着几个人闯进我家,四个人强行把我抬上汽车送进了洗脑班。然后让我丈夫交给洗脑班 1800元钱。进了洗脑班后(洗脑班是教养院在一个精神病院办的),教养院的警察指使犹大打我,我拒绝吃饭,他们就掐我的脖子。我心里惦记着未满两岁的孩子,又不想放弃信仰,精神极度痛苦。他们又不允许我睡觉,在这种精神恍惚的情况下,又被他们的伪善所蒙蔽,听信了邪悟,走向了大法的反面。

    回家后,我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做好人没有错,是邪恶政治流氓集团在迫害我,对我进行精神摧残,从而达到他们的目的。当我拿起师父的法像时,我忍不住失声痛哭,我真是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相信不久的将来,那些为了自己的私利而迫害好人的恶人将会接受正义的审判。我要努力讲清真象,揭露邪恶,洗刷自己的污点。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9/47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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