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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永奇 我于2000年冬夜,无辜被派出所恶警抓去,严刑毒打,打累了,他们就去睡觉,夜里用手铐子把我铐在冷板凳上,不许睡觉,被迫写了“悔过书”,给我造成了终生的遗憾,随后又无凭无据的被罚了一千元钱,这群恶警时常到我家乱翻。强迫不许炼功,多次被他们翻去了有关许多法轮功书和资料,扬言说你再炼就送你劳改、判刑。声明由于高压迫害中,我所说、所写的背离大法的一律作废。坚定修炼!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9/473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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