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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姜玉兰

    我99年11月25号因进京上访,被抓后先把我们送到“自强学校”,一天十八至二十个小时的劳动,我在这样的压力下,写了“保证书”。以后又回到乡里办班。作为一个大法弟子来说,都是不应该的,我现在悟回来了。我以前不管写了什么全部声明作废。我从今以后要全心投入到正法当中去,当一名真正的实修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9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9/47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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